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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办公室主任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28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文学院办公室主任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197次

    文学院办公室主任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通过选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结构合理、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适度交流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科学发展观。
    2.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改革,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所担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热情为教学、科研和学生等工作服务。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6.身体健康的全校正式在编人员。
    四、任职资格
    1.年龄:提任正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提任副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①申报正科级职务。现任副科级干部一般应任职两年以上(含两年);具有本科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②申报副科级职务。具有本科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4.近三年(进校不足3年的硕士研究生,可按实际在校年数)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 选任方式和程序
    (一)选任方式。本次选任工作采取考察任命的方式进行。
    (二)选任程序
    1、宣传动员。召开动员会,公布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公开报名。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按时报文学院李宾处,电话:13849557677。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11月29日,凡本人不申报的,不列入本次选拔任用范围。
    3、资格审查。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或存在其它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选任资格。
    4、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现任科级干部对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在其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5、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6、确定拟任人选。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凡属提拔任职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
    8、办理任免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备案、任免手续。属于提拔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科级干部选聘工作是学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竞聘程序和组织要求严格,全院教职工都要本着对学院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
    (一)严肃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验收工作纪律和工作机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十不准”的纪律要求。对违犯纪律的情况一经查证落实,一律取消任职资格。
    (二)坚持个人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任用:
    1、近3年内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者;
    2、在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1/3者;
    3、被师生员工举报,经查证属实,足以影响任职的;
    4、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以文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选任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文学院党总支
    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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