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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教师〔2021〕492号

发布时间:2022-02-23文章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教育大会精神,强化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健全教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周萧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