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1-06-01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8号)有关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党的生活》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单位概况

《党的生活》杂志社是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中共河南省委主管主办的《党的生活》杂志的采编和发行工作等,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二、组织领导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综合类)1人

招聘汉语言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相关专业,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岗位代码为2601011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的新闻出版事业;

3.热爱新闻记者、编辑工作,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新闻敏感性,能够自觉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

研究制定招聘方案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按照《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相关要求执行。

情况说明:5月2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党的生活》杂志社公布的岗位(26010111;26010211)中设定条件(2018-2020的毕业生、2018-2019年毕业生)与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相矛盾。经《党的生活》杂志社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请同意修正。具体内容以本方案附件为准。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省委宣传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咨询电话:0371-65355117(《党的生活》杂志社)

监督电话:0371-65902945(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整理:文学院团总支就业创业部孙文君)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周萧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