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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中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2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促进邓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缓解邓州市第二高中等16所中学教师紧缺问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学科教师5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516名,采取在高校宣传,网络报名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邓州市2022年公开引进高中及初中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表)。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邓州市2022年公开引进高中及初中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表)。

2022年应届毕业生,面试学科以报名学科为准。入职前由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核,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邓州市在岗特岗教师、人事代理教师和在职、在编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8:00至4月2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者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dzrs.dengzhou.gov.cn ),点击浮动窗口“2022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或者进入“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邓州招聘,进入报名登录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要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考高中教师的考生需上传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中段),报考初中教师的考生需上传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初级中学及以上)、就业报到证等证件(2022年毕业生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等证件原件),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片(蓝底,jpg格式/jpeg格式,大小2M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应聘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应聘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30日12点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现场确认使用。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面试资格确认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为急需紧缺学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聘请异地评委,采用试讲方法进行。应聘人员面试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为准。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应聘人员讲课内容为:报考高中教师学科为邓州市现行高中教材。数学、英语学科为必修第一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语文学科为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物理学科为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体育与健康学科为必修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生物学科为必修1分子与细胞(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学科为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学科为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学科为必修第一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地理学科为必修第一册(湖南教育出版社);信息技术学科为必修1(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报考初中教师学科为邓州市现行初中教材。语文、生物、美术、历史、道德与法治学科为七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学科为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学科为七年级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体育与健康学科为七年级全一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英语学科为七年级上册(科学普及出版社);物理学科为八年级全一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地理学科为七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信息技术学科为七年级上册(河南大学出版社)。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给予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编办、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3、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者在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应聘。应聘者在各个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带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组织与领导

在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教体局人事科)

0377-62287808(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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