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从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室建设和教学评估的研究、指导、咨询、审议和检查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教学环节的检查及标准的制订、评价和监督。
二、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订进行咨询、指导和审议。
三、对各专业建设进行指导,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研究和审议。
四、对课程建设进行指导,对院优质课程、精品课程进行审议,并负责推荐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
五、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订和修订进行指导,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实训室的建设和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教学实训室的设置和建设规划,审定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方案,并对实践教学进行监督和指导。
七、对院教材选用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向学校推荐优秀自编教材。
八、对院教学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和审议。对院教改课题的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及优秀教研成果奖励工作进行指导,对重大教学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咨询和审议。
九、参加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文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