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使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
(一)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四下午召开一次,遇到紧急重大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经院长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二)周四上午为党政联席会,会议由院长或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三)周四下午为全体教工会议,会议由院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学院全体工作人员;
(四)学院党政办公室必须在例会之前将会议有关材料准备齐全;
(五)学院党政办公室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二、会议的内容
(一)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文件、会议指示精神;
(二)院长、书记总结一周来的工作情况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三)教学、科研、党务负责人安排近期工作任务,汇报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讨论解决困难的办法与措施;
(四)讨论解决学院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讨论研究有关学院发展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纪律要求
(一)出席例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向书记、院长请假,并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要的材料;
(三)出席会议人员必须关闭手机或者将其调至振动状态,不得在会议室接打手机,须保持会场安静;
(四)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随意外传,做好保密工作。
文学院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