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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普通高等学校中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1-12-16文章来源:教育部 作者:   浏览次数:

1.概述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以中华母语及母语文学为基本内涵、具有深厚人文底蕴的基础学科,与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学科关系密切。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经历了长期办学实践,内涵明确,构成合理,基础知识体系完整,人才培养 机制健全,既有体现学科特色的培养目标,又有不同方向的侧重。在我国现行高等教育体系中,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肩负着萃取、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适应社会进步需求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综合性大学和师范类院校普遍设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 理、工、农、医、经济、管理、法律、外语、艺术等各种类型的高校也大多设有本学科所属的部分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的建设不仅关系中文人才的培养,也有助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校其他专业的学生培育人文情怀,提升综合素质。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汉语言文学(050101)

汉语言(050102)

汉语国际教育(050103)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4)

古典文献学(050105)

3.培养目标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字基础和较高的文学修养,系统掌握中国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学感悟能力、文献典籍阅读能力、审美鉴评能力和运用母语进行书面、口语表达的能力;掌握1门以上外语,有计算机文字信息处理能力和人际沟通、交往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够以专业优势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所长;可继续攻读研究生,也可在行政机关以及文化教育、传媒机构、对外交流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

不同类型高校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参照这一培养目标,在准确把握学科内涵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各高校对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并加以必要的修订。

在制定、修订具体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时,应处理好守正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既考虑到基础学科的特点,又关注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注意创业就业的导向,建立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的新机制。

4.培养规格

4.1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模式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学生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总计130-140学分,2200-2600学时(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学生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4.2素质要求

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较高的审美品位以及健康的心理和体质;掌握中国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了解国家关于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及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适应社会发展主动获取和更新专业知识的基本素质。

4.3能力要求

具有感悟、辨析和探究语言文学现象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鉴赏、评价文学作品和相关文化现象。在母语和国家通用语的阅读理解、口语表达、文字表达方面体现出明显的优势。

4.4知识要求

牢固掌握专业知识,例如语言知识、文字知识、中国文学史知识。一定程度上了解相关知识,例如历史学、哲学、艺术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逻辑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数据库应用、文献检索等工具性知识;同时对本学科的前沿信息有一定了解。

5.课程体系

5.1总体框架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综合教育课程三部分构成。通识教育课程包括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体育、实践训练。专业教 育课程包括本学科基础性课程、相关专业的专业性课程以及专业实习实践。综合教育课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活动、文体活动以及其他自选活动。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的知识覆盖范围包括:中国语言知识领域(核心知识单元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文学知识领域(核心知识单元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知识领域(核心知识单元为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以及相关知识领域,如外国文学。

5.2课程设置

5.2.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中国通史、中国思想史、中华文化典籍导读等。

5.2.2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体育、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等。

5.2.3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1)汉语言文学专业

文学概论、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大学写作。

(2)汉语言专业

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汉字学、方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大学写作。

(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概论、语言教学法、汉语写作。

(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分民族、语族)、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大学写作。

(5) 古典文献学专业

中国古文献学、中国古文献学史、中国古代史、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文工具书与电子文献检索。

5-2.4专业(选修)课程

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层次、教育目标及学科条件自主设置。以下仅为举例。

(1) 汉语言文学专业

汉语史、文字学、音韵学、语法学、训诂学、方言学、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文艺美学、西方文论、比较文学原理、古代文学文献学、中国文学批评史、经典文本选读、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台港文学、海外华文文学、民间文学、戏剧文学、影视文学、创意写作等。

(2) 汉语言专业

语音学、文字学、词汇学、语法学、修辞学、音韵学、训诂学、社会语言学、应用语言学、计算语言学、现代汉语专题研究、汉语史、中国语言学史、中国传统语言文字学论著选读、欧美语言学史、西方现代语言学论著选读、古代文献学等。

(3)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第二语言习得概论、第二语言课堂教学概论、语音与语音教学、语法与语法教学、词汇与词汇教学、汉字与汉字教学、中国文化概论、外国文化概论(根据培养对象侧重不同国家和地区)、现代教育技术、 海外汉语教学研究、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汉语修辞学、语用学、中华才艺、外语等。

(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概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古文献概览、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比较、少数民族作家作品专题研究、民族语言专语(语族)研究、古文选读、比较文学概论等。

(5) 古典文献学专业

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出土文献概论、海外汉学概论、中国文化史、原典精读(系列)等。

5-2.5实践教学环节

学生的教学实习及实践活动应当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自身条件,灵活多样,妥善安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1) 汉语言文学专业

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实习实践活动。例如:教学实习、语言学调查、文学现象讨论、传媒写作、创意写作、编辑出版实践、民俗和民间文学调查等。

(2) 汉语言专业

建立现代语音实验室、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室等实验室,指导学生进行语音分析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开展教学实习、方言调査、语言文字应用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调研以及语言学专题研究。

(3)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安排学生进行第二语言教学实践活动,参与教学的所有环节并撰写实习报告。

(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教学实习、少数民族文字书写、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翻译口译及笔译、少数民族语言田野调查、少数民族语文写作、基于汉民族及相关少数民族跨文化现象的观察分析、汉语言文学与少数 民族语言文学的比较研究等。

(5) 古典文献学专业

在校内外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实习实践活动。例如:博物馆考察、图书馆考察与实习、出版社实习、出土文献调研、古籍整理实践、考古实习与实践、电子文献开发与利用等。

5.2.6毕业写作

(1) 选题要求

毕业写作选题的确定须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应结合专业学习的实际,有利于对学生的专业思维和写作能力进行综合训练,培养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内容要求

毕业写作一般采用论文形式。写作内容应完整、充实,表达顺畅,具有专业特点,能够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写作能力的要求。

(3) 指导要求

专业教师对学生的毕业写作进行全程指导,及时发现学生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相互交流中给予有针对性的帮助,以保证毕业写作质量。

6师资队伍

中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师资队伍的具体人数根据专业的学科地位、招生规模、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因素确定。生师比应符合教育部的规定。承担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少于6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1师资队伍结构

教师应具有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研究生学历。师资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且相对稳定,拥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适当考虑学科内部的专业平衡和学缘结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拥有海外求学、访学经历的教师应占有一定比例。

6.2教师水平要求

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操守,热爱中华文化;具有坚实的专业素养和开阔的视野,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能够适应中文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进行主动而富有个性的学习。

6.3教师发展规划

学校和院系应当鼓励和组织教师围绕教书育人的工作要求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在时间、经费、国际国内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使教师能够有计划地以多种方式参加相关培训或访学研修,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应增强创新创业教育意识,提升相应的教学能力。

7教学条件

专业所在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指标要求。不同类型高校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积极改善教学条件,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和支持。

7.1教学设施

办学单位应拥有公共图书馆或中文资料室。专业图书、期刊,文献资料、数字化资源和检索工具等配备充分。新开设的专业,公共图书馆或资料室的生均专业图书不少于100册,教学行政生均用房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不低于5000元。教学活动场地的使用须有基本保障。

7.2信息资源

教师结合课程性质制定教学大纲,编写讲义,为学生提供参考文献。注重教材选用的质量。基础课程教材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优质教材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正规教材,专业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教材。在教学活动中积极尝试利用网络优质资源(例如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古典文献库、爱课程网中文学科精品资源等),拓展学生的专业学习。

7.3实践教学

结合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为学生在校内、校外开展实践教学提供必要条件。

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校内专业实验室建设,精心设计实验内容,维护实践教学秩序,建立健全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为学生按计划使用实验室提供切实保障。

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指派专任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管理,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校外实践教学的目标。

7.4教学经费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保证教学经费数量充足,规范使用。学生人均教学经费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生均年教学日常支出不低于1000元;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的实际情况,合理提高教学经费的投入。

8质量保障

8.1质量管理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积极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鼓励教师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加强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和评估。

引导学生将课堂学习与带有一定专业内涵的课外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方式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升整体素质。

8.2质量保障规范

不同类型高校应结合各自的实际以及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的特点,规范管理,强化人才培养的质量意识,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毕业生情况跟踪反馈机制以及社会评价机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学内涵,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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